原文標題:寫字樓建筑容積率規定不得超過多少?容積率管理規定
寫字樓建筑容積率是一個規劃控制指標。它的數值隨項目所在地總體規劃要求而有不同的控制指標。那么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寫字樓建筑容積率規定不得超過多少,寫字樓建筑容積率管理規定標準,看一下它的具體規定究竟有哪些,下面我們就一起看一下吧。
一、寫字樓建筑容積率規定不得超過多少?
寫字樓建筑容積率一般需要根據寫字樓的的建筑層數來確定不能超過多少的。
1、非普通住宅,住宅小區容積率小于1.0。獨立別墅為0.2~0.5;獨立別墅為0.2~0.5;聯排別墅為0.4~0.7;6層以下多層住宅為0.8~1.2;11層小高層住宅為1.5~2.0;18住宅為1.8~2.5;19層以上住宅為2.4~4.5。
2、為規范建設用地容積率管理、提高城鄉規劃依法水平、促進反腐倡廉工作,住建部日前制定《建設用地容積率管理辦法》,要求各地將容積率等規劃條件納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國有土地使用權一經出讓或劃撥,不得隨意調整、更改容積率。
二、寫字樓建筑容積率管理規定標準?
1、以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前,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容積率等規劃條件,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組成部分。
2、按照要求,未確定容積率等規劃條件的地塊,不得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容積率等規劃條件未納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無效。
3、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向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由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核定建設用地容積率等控制性指標,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辦法規定,國有土地使用權一經出讓或劃撥,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經依法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的容積率指標,不得隨意調整、更改,不得以政府會議紀要等形式代替規定程序調整容積率。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了解到的寫字樓建筑容積率規定不得超過多少,寫字樓建筑容積率管理規定標準,容積率是反映和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強度的一項重要指標,也是指地塊內建筑物的總建筑面積與地塊面積的比值。大家多關心一下對自己購買房屋還是有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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